1. 凡斗南鎮農會會員及優良存戶符合申請辦法之標準者,每戶最多申請二名,自111年7月4日起至111年7月22日止,逾期不受理。2. 申請地點:本會二樓會務部受理申請。3. 申請時請攜帶: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操行成績單【正本 】(如無操性成績請申請獎懲紀錄表)及110學年度第2學期在學證明單 【或學生證 正、反面影本(須蓋110學年第 2學期 註冊章)】及申請人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本會存摺封面 【影本】、申請人印章等。
1. 凡斗南鎮農會會員及優良存戶符合申請辦法之標準者,每戶最多申請二名,自111年7月4日起至111年7月22日止,逾期不受理。
2. 申請地點:本會二樓會務部受理申請。
3. 申請時請攜帶: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操行成績單【正本 】(如無操性成績請申請獎懲紀錄表)及110學年度第2學期在學證明單 【或學生證 正、反面影本(須蓋110學年第 2學期 註冊章)】及申請人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本會存摺封面 【影本】、申請人印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