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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彰化縣111學年度第1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 發布單位:縣立斗南高中
  • 資料來源:縣立斗南高中
  • 聯絡人:蔡沛宜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1年9月29日府教特字第1110371418A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該縣滿6個月以上,現就讀該縣國民中學或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自強學生(不含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符合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下稱該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1份。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正、反面影本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請以A4紙張印製。

(三)自強證明:符合該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之證明文件(請務必依要點所列文件提供佐證;如為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請依附件「學校證明書」格式送件)。

(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1份(請將等第成績換算成數字)。

(五)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一個月內申請者)1份。

四、申請期限:10/1~10/13(校內截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