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請符合資格之二、三年級學生備妥相關資料向校方登記,煩請 貴校協助提報名單,彙整後向本基金會提出申請。
二、申請資格:1.持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證明之高中、職學生。
2.(德)操行成績:111學年度下學期操行成績75分(含)以上。
(智)學業成績:111學年度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5分(含)以上。
(體)體育成績:111學年度下學期體育成績平均達75分(含)以上。
3.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
4. 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學籍者,且獎學金發放日仍在學者。
三、每名學生獎助學金發放金額為新台幣壹萬元整。
四、為使獎助學金頒發作業順利進行,請 貴校務必於112年9月30日(星期五)前
將申請書及申請清寒獎助學金學生總表填妥(申請表請務必填寫清楚,將嚴格審查),連同學生之備審資料等紙本以郵寄至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27號9樓
高郁茹小姐 收,逾期不予受理。
五、學生之備審資料:經主管機關核發獎學金申請年度內有效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印本、111學年度下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正本各乙份。
六、本基金會獎助學金審查完成日期為112年10月13日,次日將以E-mail或電話通
知 貴校受獎學生名單,並寄發獎助學金請領清冊。最終發放名額依本會核定為準,本會審核合格後依排名發放。因應政府防疫政策,領獎時,煩請 貴校推派一名受獎學生代表及一位校方代表攜帶填妥之獎助學金請領清冊參加。
七、獎助學金頒發日期:112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10點。
八、獎助學金頒發地點:雲林縣斗六市工業路7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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