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2年9月22日雲鄉文教基會吉字第1120027號函辦理。
二、「高中菁英」申請成績標準原以總平均85分以上門檻,調降為總平均「80分」以上,取消無任何一學科70分以下標準;「國中菁英」依原標準申請,「國中清寒」申請成績標準原以總平均65分以上門檻,調降為總平均「60分」以上。
三、近年深受疫情衝擊,為擴大照顧雲林弱勢學子,減輕其就學經濟負擔,幫助學生專心向學,「清寒學生組」若未取得縣市政府所核定之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證明,可提出「學校證明書」申請表,方可申請。
四、原申請受理時間至9月25日(星期一)止,放寬申請資格,爰受理申請期間展延至10月13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請把握時效,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歉難受理。。
五、報名方式及須知:
(一)相關資訊/ 表格請逕至財團法人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官網(http://www.yunlinfcef.org.tw)最新消息→「2023第二屆雲之鄉冠名助學」訊息/資料下載列印。
(二)郵寄報名:將報名表暨相關附件、佐證資料備齊並裝訂成冊(影本應加簽『與正本相符』並蓋章),遞送或掛號郵寄財團法人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秘書處彙辦(會址:24141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18號3樓之6)。
六、檢送2023第二屆雲之鄉冠名獎學金獎助要點/辦法暨報名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