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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財團法人豐泰文教基金會開放112學年度上學期國中小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

  • 發布單位:縣立斗南高中
  • 資料來源:縣立斗南高中
  • 聯絡人:註冊組長

一、依據豐泰基金會112年10月5日豐基字第112432號函辦理。

二、豐泰基金會為協助國中國小清寒家庭學生順利就學,本學期開放各校未曾申請豐泰基金會助學金同學,可提出「首次申請」。

三、已申請過的在校生不在本次申請範圍,另請貴校於每年4月的申請期間回報其助學金餘額並更新學生資料。

四、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星期二)止,每校名額不限。

五、對象:戶籍需設於雲林縣、彰化縣二水鄉、南投縣竹山鎮、嘉義縣梅山鄉,家境清寒之國小一~六年級、國中一~二年級在校學生。

六、助學金額:審查通過的學生,一律發放金額新臺幣1萬5,000元,由學校代管。

七、申請方式:

(一)請各校承辦人逕上豐泰基金會官網(http://www.fengtay.org.tw/)申請,路徑:基金會首頁-->清寒學生助學-->清寒助學金申請-->國中國小清寒助學金申請-->學校申請專區。

(二)首次申請:於線上填寫學生資料後,系統將自動產生初次建檔表,雙面列印後,正面請導師、主任及校長簽名,背面另請學生或家長繪製詳實地圖以利家訪安排。

(三)若有相關補充文件請併附(例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另村里長開立的清寒證明則不需附上)。

(四)上述步驟完成後,請於申請期限內郵寄回豐泰基金會:632107雲林縣虎尾鎮興南1088號 財團法人豐泰文教基金會 國中國小清寒助學金申請。

(五)注意事項:

1、預計本學期結束前通知各校核定名單及助學金額並撥款至學校帳戶。

2、自2021年起已取消同戶共用助學金,兄弟姊妹若有需求請獨立申請。

3、正使用助學金之在校生,基金會皆已列冊管理,將定期訪視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