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有意申請的導師、同學,請於4/3(三)前和聯繫註冊組。
以利後續線上填報作業
一、依據基金會113年3月25日豐基字第113071號函辦理。
二、旨揭國中小清寒助學金申請資訊如下:
(一)申請時間:113年4月1日(星期一)至4月30日(星期二)止,每校名額不限。
(二)申請對象:家境清寒之國中一至二年級、國小一至六年級在校學生及即將入學之國小一年級新生。
(三)助學金額:
1、舊生:依貴校於助學金系統回報的助學金餘額多寡撥補適宜金額,持續關懷追蹤受助對象。
2、首次申請:每名通過的學生發放金額新臺幣1萬5,000元。
(四)申請方式:
1、請各校承辦人逕上基金會官網(http://www.fengtay.org.tw/)申請,路徑:基金會首頁->清寒學生助學->清寒助學金申請。
2、舊生回報:
(1)請貴校為所有受助的在校生更新資料(包含本年度國中小應屆畢業生),各校可直接登入系統查詢所有在校生名單,更新完畢後,系統將自動產生附件1,請列印後用印或簽名。
(2)以上請另檢附各受助在校生的助學金代管明細表(附件3),日期自112年4月1日起至113年3月31日止。
3、首次申請:初次建檔學生資料後,系統將自動產生附件2,請列印後用印或簽名。
4、以上附件1、附件2及附件3請郵寄回基金會:632107雲林縣虎尾鎮興南1088號,財團法人豐泰文教基金會,國中國小清寒助學金申請。
5、注意事項:
(1)請各校上網更新助學金承辦人資訊以免漏失訊息。
(2)首次申請個案須經基金會派員家訪審核通過,於開學日20天前將通知學校核定名單及助學金額。
(3)基金會原則上於開學日一星期以前撥付助學金至帳戶。
(4)自2021年起已取消同戶共用助學金,兄弟姊妹若有需求請獨立申請。
(5)受助之學生若為國小應屆畢業生,請學校上網填報時備註其升學國中,基金會屆時將轉匯助學金入就讀國中。
(6)國小學生畢業後,若尚有剩餘款項請轉匯至該生就讀之國中管理;國中學生畢業後則請退回剩餘款項予基金會。
(7)正使用助學金之在校生,基金會皆已列冊管理,將定期訪視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