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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 普仁陳永泰傳善獎助學金(限高中)

  • 發布單位:縣立斗南高中
  • 資料來源:縣立斗南高中
  • 聯絡人:訓育組長

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 函

主旨:惠請各單位推薦符合條件之青少年報名參加陳永泰公益信

託委托普仁基金會辦理傳善獎學金,申請辦法請 查照。

說明:

一、陳永泰公益信託為鼓勵身處逆境仍力爭上游的優秀學生,

同時培養回饋社會的正面心態,特訂定本辦法。

二、推薦單位

本公益信託委托普仁基金會發函通知之學校。

三、學生資格

上述推薦單位所推薦之在學學生同時符合下列資格者:

(1)、未受領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

(2)、年滿18歲至未滿26歲本國籍大專院校在校學生,及當學期

為高三、大一或大二生方可申請。不含在職進修生。

(3)、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80分以上(若有特殊技

藝另提供證明) 。

(4)、學生家庭經濟弱勢,經推薦單位實際瞭解確實需要支持

者。

四、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

各推薦單位得推薦之名額依本公益信託發函通知為準。

每學期每名新台幣48,000元整。

五、申請作業

(1)、推薦單位審閱本辦法及其附件,確認可以無條件配合所有

事項後,再提出申請。

(2)、推薦單位針對符合第二條資格之學生,依附件「申請作業

流程」上列所需檢附資料,統一向本公益信託申請。如無推薦

學生,亦請發函告知本公益信託。

(3)、申請日期,每年5月1日〜25日接受推薦機構初次申請,收

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受推薦學生將安排於7月1

日到8月25日進行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