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會第19屆第17次定期理事會會議第5號議案決議辦理。二、凡本會會員及優良存戶符合申請辦法之標準者,每戶最多申請 二名,自113年5月13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逾期不受理。三、申請地點:本會二樓會務部受理申請。四、申請時請攜帶: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操行成績單【正本 】(如無操性成績請申請獎懲紀錄表)及112學年度第2學期在學證明單 【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112學年第 2學期 註冊章)】及申請人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本會存摺封面 【影本】、申請人印章等。
一、依據本會第19屆第17次定期理事會會議第5號議案決議辦理。
二、凡本會會員及優良存戶符合申請辦法之標準者,每戶最多申請 二名,自113年5月13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逾期不受理。
三、申請地點:本會二樓會務部受理申請。
四、申請時請攜帶: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操行成績單【正本 】(如無操性成績請申請獎懲紀錄表)及112學年度第2學期在學證明單 【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112學年第 2學期 註冊章)】及申請人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本會存摺封面 【影本】、申請人印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