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 函
主旨:有關國泰世華銀行文教基金會113學年度第1學期「大樹計
畫-獎助學金」申請案,即日起至113年9月6日(星期
五)止受理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國泰世華銀行文教基金會113年7月19日國世
基金會字第1130000054號函辦理。
二、該會補助對象為本縣國中、小學生(不含入學新生),以家
境清寒或家遭變故學童為主要對象,國中生每名補助金額
計新臺幣(以下同)2,000元整,國小生每名1,000元整。
三、本案基金會補助總金額為50萬元整,採書面及電子檔同步
申請,同時收齊者優先錄取,額滿為止,申請程序說明如
下:
(一)欲申請學校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
如為影本,請學校於加蓋學校證明章並加註「與正本相
符」字樣及「承辦人」職章;另申請表請加蓋學校關
防。
(二)申請資料由學校初審合格後,請依學業成績高低排序統
一造冊(請務必仔細核對學生姓名有無錯別字,以維學生
之權益)。
(三)需繳交資料如下:
1、表1:獎助學金申請表及,含成績單及其他證明文件
(紙本)。
2、表2:補助資料暨印領清冊(紙本及excel電子檔)。
3、表3:受助學校名單彙總表(excel電子檔)。
(四)紙本資料免備文逕寄(送)文安國小鄭文怡老師收,寄件
地址:630雲林縣斗南鎮延平路1段189號,信封上請註明
「113-1大樹計畫獎助學金申請」字樣,電子檔請寄送至
信箱109waes02@mail2.waes.ylc.edu.tw,主旨請註明:
「(學校名稱)113-1大樹計畫獎助學金申請」;電子檔檔
名:(學校名稱)表2及(學校名稱)表3。
四、所送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均不退件,格式不符、逾期、未經
核章、證件不符,視同資料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如需
申請資料請自行影印留存。經審核錄取者,本府將另函通
知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