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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 臺東縣「毛毅先生榮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請」。(須設籍臺東縣才可申請)

  • 發布單位:縣立斗南高中
  • 資料來源:縣立斗南高中
  • 聯絡人:訓育組長

雲林縣政府 函

主旨:函轉臺東縣「毛毅先生榮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請案」自113

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受理申請,每學年辦理1次,請惠予

轉知貴屬學生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東縣政府113年8月28日府教學字第1130191842號函

辦理。

二、申請對象:設籍「臺東縣」凡支領一次退伍金、固定給

與、資助金、無給退除且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之榮

民、遺眷子女、「戰訓或因公殞命」之國軍遺族之子女及

「領取半俸」之榮民遺眷子女。

三、獎學名額暨金額:大專院校30名為限,每名新臺幣1萬

元。

四、申請手續:填具申請書,連同下列文件寄至臺東縣政府教

育處(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信封袋上註明毛毅先

生榮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辦。

(一)學校正式成績單影本(112學年度上、下學期)。

(二)在學證明。

(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四)家長榮民證(或遺眷證明資料)影印本。

(五)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教師開立證明。

五、申請獎學金所送各項書表,影本請加註(蓋)與正本相符

章,另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申請經核准者,該府

另函通知申請人肄業之學校製據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