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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 110雲林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國高中適用

  • 發布單位:縣立斗南高中

申請資格:

1.設籍雲林縣滿一年以上。

2.高中生: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高一學生以國三成績為準)

3.國中生: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甲等)以上(國一學生以國小六年級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4. (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學校清寒證明(需自行下載並填寫推薦表)

校內申請截止日:9/16(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