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註冊組:110學年度豐泰清寒家庭勵學金--適用高二高三

  • 發布單位:縣立斗南高中

申請資格:

1.高二或高三在學學生

2.家境清寒且成績在全年段排名30%內

3.高中名額:最多4名

獎勵金額:每校3名,每名每年20000元

申請期限:填妥申請表件於9/17(五)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