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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110-1 雲林縣清寒優秀獎學金-國高中適用

  • 發布單位:縣立斗南高中

申請資格:
 1.設籍雲林縣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2.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3.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每學期獎學金名額及每名金額如下:
 1.國民中學:學生300名,每名新台幣1,500元。
 2.高級中學:學生125名,每名新台幣2,000元。
 
 申請表件:
 1.本獎學金申請書。
 2.109學年第2學期成績證明。
 3.低收入戶證明或由導師證明。(若為中低收證明,需填寫導師證明單)

 

截止日期:110/9/24(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