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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111-2嘉義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發布單位:縣立斗南高中
  • 資料來源:縣立斗南高中附設國中
  • 聯絡人:蔡沛宜

條件 : 申請對象:凡設籍該縣6個月以上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補習學校、空中大學)及本縣縣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申請標準,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同性質獎學金補助者。


高中、高職組及大專組(不含研究所):

(一)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二)未有曠課或記過之紀錄。


所需資料:

一、 申請書一份。

二、 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 。

三、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一份 。低或中低收入戶者, 應檢附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入戶證明書。


若有申請需求請於3/17前將資料備齊交至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