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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114年度教育部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以下稱本方案)」

  • 發布單位:縣立斗南高中
  • 資料來源:縣立斗南高中
  • 聯絡人:鍾易達

主旨:有關「114年度教育部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以下稱本方案)」高級中等學校宣導、輔導、申請及初審等相關注意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輔導推薦及審查作業要點」辦理(如附件1)。

二、本部訂於本(113)年10月9、23、30日,分別於北部、南部及中部舉辦「114年度種子教師培訓營。各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稱學校)薦派1名專責教師或行政人員參與,擔任本方案種子教師及聯絡窗口,協助組成學校執行小組,推動學校宣導、輔導、調查、初審等事宜(相關推動時程如附件2)。

三、培訓完成後,種子教師應協助訂定學校執行小組設置要點,並組成執行小組推動相關工作(設置要點示例請參酌附件3)。設置要點可依實際需求自行調整訂定或修正;惟請確保宣導、輔導、審查及推薦等任務均有涵括。

四、學校執行小組應於適當時間(如班會或週會),針對113學年度高三應屆畢業生辦理校內宣導說明會,說明方案內容與相關權利及義務;對象亦可包含高二學生,並開放家長(法定代理人)參與。

五、114年度(113學年度)學生申請作業,預計自本年11月1日至114年3月17日上午11時以線上填寫方式進行(網址及操作方式另函通知),本部將依例彙整學生希望就業縣市及職缺產業類別,提供勞動部及各部會及早開發合適在地職缺(申請書如附件4)。

六、學校應落實生涯輔導工作,透過生涯輔導課程及導師晤談等方式,協助學生完成申請書、簽署共同注意事項(如附件5),並進行輔導綜合考評(如附件6),以推薦適合本方案之學生及完成線上資料上傳作業,俾本部接續辦理複審及確定推薦參與就業媒合名單。其中,共同注意事項,請務必輔導學生和家長(法定代理人)詳閱並簽名後,繳回學校留存備查。

七、為利分區(縣市)協助學校推動本方案,並辦理本方案之宣導及學校執行之後續追蹤輔導工作,本部特成立方案宣導輔導團,並建立本方案種子教師LINE社群,如對學校宣導、輔導及填報各項報表格式有疑義,請洽輔導團或於LINE社群留言。

八、重申本部及勞動部「未委託或授權任何人力仲介公司、協會、大專校院等辦理就業媒合」,「青年就業領航計畫」將由勞動部各分署之就業服務員協助青年媒合,並請學生參加分署所辦理之就業媒合活動,相關就業媒合活動資訊可至青年就業領航計畫網站查詢。就學與就業皆屬學生個人意願,本方案未限制必須就讀特定學分班,或於特定企業工作,始得正式加入「青年就業領航計畫」。

九、請惠予協助將電子海報印出並公告周知,紙本摺頁請轉發有意願參與之113學年度高三應屆畢業生(由印刷廠商另行寄送)。海報、摺頁、宣導簡報及其他方案相關資訊,請上本部「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專區」(http://www.edu.tw/1013/)查詢並下載,敬請善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