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有關116學年度起,音樂班不再招收主副修箜篌或革胡之學生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總召學校114年12月30日新北新高教字第1149652176號函辦 理。 二、考量近年皆無考生報考箜篌或革胡項目,並依據112學年度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工作總檢討會 決議,自116學年度,音樂班不再招收主副修箜篌或革胡之 學生。 三、本案攸關學生升學權益,請貴校務必轉知學校師生及相關 人員知悉,俾利學生及早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