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 函
受文者:雲林縣立斗南高級中學
主旨:本府辦理115年模範父親表揚大會,受理推薦期限即日起
至115年6月5日(五)止(以郵戳或逕送本府承辦人日期為
憑,逾期歉難受理),貴單位所屬或受服務者,如有符合
推薦資格請惠予推薦,經評審入選後方予公開表揚,並請
協助轉知所轄單位及團體,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模範父親表揚評審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表揚大會擬訂於115年8月1日(六)上午9時辦理,地點
於雲林縣政府大禮堂(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辦理。
三、如有符合評審要點推薦條件者,請踴躍推薦,相關推薦事
宜說明如下:
(一)社會各界推薦以【家境清寒、中低收入戶、單親、弱勢
家庭、特殊境遇或身心障礙家庭,艱苦撫養子女,使其
奮鬥有成之父親為優先】,受推薦人應【設籍本縣】並
具備下列資格:
1、親身教養子女,重視親子教育,其子女現有正當職
業;堅忍刻苦,或身處弱勢(如家境清寒、中低收入
戶、單親或身心障礙家庭等),撫育子女,使其奮鬥有
成,其精神足堪表率。
2、修德守法、實踐倫理孝道、敦親睦鄰、熱心公益卓有
貢獻,對建立富而好禮、祥和社會具有示範作用。
3、近五年內無不良素行紀錄且未曾當選模範父親並受本
府表揚。
(二)「函」送推薦資料方式如下:
1、以單位名義函文並檢附1份推薦表(含貼附相片並由單
位核印)、小傳及受推薦人2-3張生活照(電子檔)並附
相關有利評審文件。
2、另請傳送前揭資料之電子檔至本府承辦人信箱
(ylhg20123@mail.yunlin.gov.tw),以利辦理後續評
審作業。
四、本府受理推薦後,經評審入選者,方予公開表揚;非推薦
即獲表揚,請協助轉知受推薦人。
五、響應環保及節能減碳,上開作業要點及推薦書表請逕自本
府社會處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下載參用。
六、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案承辦人:宋碧蓮,連絡電話:
055523370,電子信箱:ylhg20123@mail.yunlin.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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