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高字第1140018090 號函辦理。
二、提供申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扶助方案並有意願邀請本 計畫團隊諮詢輔導之學校諮詢內容:
(一)行政諮詢輔導:由本計畫教學團隊提供學校行政及教師 學習扶助方案、教學活動規劃之諮詢輔導。
(二)教學諮詢輔導:透過實作討論提供解決策略,協助學校 教師規劃符合該校學生需求之補強課程。
三、各申請學校請填寫附件內所附之諮詢輔導申請表QR Code。 本計畫將支應講師鐘點費及差旅費,並協助媒合確切之諮詢輔導時間,相關資訊將另以電子郵件通知。
四、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星期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