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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雲林縣政府與所屬機關學校加強差勤管理及辦公紀律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單位:縣立斗南高中
  • 資料來源:縣立斗南高中
  • 聯絡人:人事主任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5年5月11日府人考一字第1153109126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為:

    (一)配合行政院一百十三年一月三十日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將臨時人員名稱修正為約用人員,爰修正臨時人員名稱為約用人員。(修正規定第二點、第

         九點)

    (二)增訂特殊情形之加班應專案簽報機關首長核准。(修正規定第六點)

    (三)增訂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亦得衡酌實際需要,參照本注意事項另訂相關防弊措施。(修正規定第十二點)

三、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及修正條文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