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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宣導】為維護健康及安全,選購食品請明辨標示

  • 發布單位:縣立斗南高中
  • 資料來源:縣立斗南高中
  • 聯絡人:午餐秘書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0月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806148號函辦理。

1.近期有食品疑似中文標示不明或添加未經核准使用之色素,並販售之情事,引發學生飲食安全相關議題。

2.為維護學生健康及校園食品安全,學校擬透過相關會議及場合加強宣導健康消費、辨識健康產品與服務資訊的正確性,以提升學生食品安全知能。

選購食品時,請把握以下原則:
(一)選擇信譽良好店家,購買密封包裝完整的食品,不購買來路不明、散發出異味或外觀異常(例如:外觀有破損、內容物顏色太過鮮豔等)產品。
(二)選購包裝食品時,注意產品上要有中文明顯標示之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有效日期、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原產地(國)、營養標示、過敏原等資訊。
(三)確認產品是否在標示的有效期限內,並注意有效日期是否有塗改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