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校113年8月28日南中學字第1130400314號開會通知單辦理。二、旨揭面試作業已於113年8月28日完成,書面資料經審合格且參加面試計有林O宇及閔O慶先生,經評審委員評分以閔員最高(87.5分,正取),林員次之(77分,備取),已通知前揭人員甄選結果,依簡章正取人員請於本公告發佈乙週內至本校完成報到,逾期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之。三、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學務處學務創新人員:羅欣華(05)5972059轉309。
一、依本校113年8月28日南中學字第1130400314號開會通知單辦理。
二、旨揭面試作業已於113年8月28日完成,書面資料經審合格且參加面試計有林O宇及閔O慶先生,經評審委員評分以閔員最高(87.5分,正取),林員次之(77分,備取),已通知前揭人員甄選結果,依簡章正取人員請於本公告發佈乙週內至本校完成報到,逾期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之。
三、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學務處學務創新人員:羅欣華(05)5972059轉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