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送件時間:請國中各班(3、7、16、18、24號)於12/07日,上午9點00分送至學務處。2.取件時間:中午吃飽飯後,請以上座號同學至學務處領取聯絡簿回教室。3.補件時間:12/10號中午前送至學務處查驗。特別注意:無正當理由未繳交者,依『雲林縣立斗南高級中學獎懲基準表』中第四項第4款予以警告一次。
1.送件時間:請國中各班(3、7、16、18、24號)於12/07日,上午9點00分送至學務處。
2.取件時間:中午吃飽飯後,請以上座號同學至學務處領取聯絡簿回教室。
3.補件時間:12/10號中午前送至學務處查驗。
特別注意:無正當理由未繳交者,依『雲林縣立斗南高級中學獎懲基準表』中第四項第4款予以警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