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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家庭教育研習資訊:全校在職教師皆須完成每年4小時之時數。

  • 類別:輔導室
  • 聯絡人:輔導主任

請自主上網完成課程的教師

協助填寫線上表單

以利業務單位完成線上填報


校內教師自主完成研習登記表單: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YzYzD7HJa5GaKWsxcmKTgYIj4H_8buNfUXuOeIe3YQ71KzQ/viewform


家庭教育法第9條第3項 民國108年05月08日

第一項第二款與第三款之機構及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接受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臺教社(二)字第1100172844號函第4點

依家庭教育法、學生輔導法、家庭暴力防治法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相關規定,教育體系中各類人員均負有不同之家庭教育推動任務,學校現場之教師、輔導教師與專業輔導人員等相關推展人員,透過家庭教育議題融入各領域課程教學、家庭訪問、提供親職教育和親師輔導與管教知能策略及個別化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計畫等各項工作之推展,以提升家庭教育與學生輔導成效。


主旨: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家庭教育專業研習,請踴躍參與線上數位學習,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113年度推展家庭教育人員專業研習進修計畫辦理。

二、為提供學習者便利修習家庭教育課程,旨揭所屬人員請至教育部磨課師平臺(https://moocs.moe.edu.tw/moocs/#/home)選讀 「健康家庭的經營」課程。

三、各單位請於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前免備文,至線上填報系統回復(https://neform.ylc.edu.tw/index.php)填報表號碼101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