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4年10月31日府稅服二字第1149300033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參加對象為雲林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含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學校編制內公務人員、教職員工、約聘僱人員(含技工、工友及約用人員)。
三、請各參加人員於旨揭日期內,至雲林縣稅務局網站─宣導園地─活動報名,登錄姓名、手機條碼、及捐贈發票數等相關資訊,並注意以下幾點事項:
(一)手機條碼須確實輸入:請務必確認數字0與英文O,以免查無相關資料。
(二)手機條碼無歸戶至其他載具或手機條碼:如提供之手機條碼已歸戶至其他載具或條碼,則查無相關雲端發票資料。
四、捐贈之雲端發票張數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提供之資料張數為憑,如因前述原因或報名登錄資料錯誤致查無資料者,自動喪失敘獎資格,稅務局不另行通知。
五、檢附縣府114年「推動公務人員樂捐雲端發票」獎勵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