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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防範宣導】校園及校外活動之飲食應防範貝類食品致食品中毒之安全措施,請參閱!!

  • 類別:午餐室
  • 聯絡人:午餐秘書

主旨:請加強宣導校園及校外活動之飲食應防範貝類食品致食品中毒之安全措施,以降低食品中毒風險。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3月9日臺教國署體字第 1150022442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近期接獲民眾食用貝類食品致 食品中毒案件呈增加趨勢,以及諾羅病毒除人與人之間傳播,受污染之飲水及食品亦為主要感染來源之一,尤其蚵類、牡蠣、蛤蜊等濾食性貝類,倘養殖/捕撈水域受污染,則容易蓄積濃縮諾羅病毒等病原體,進而引發食品中毒, 影響消費者健康。

三、為降低食品中毒風險,應遵守 食品衛生良好規範(GHP)準則,落實自主衛生管理:
 (一)避免生食:應避免供應生食牡蠣或其他未經充分加熱之 貝類產品,並主動向消費者說明生食風險。
 (二)避免交叉污染:生鮮水產品與即食食品應分開處理、分 區存放;刀具、砧板及容器應確實區隔並落實清潔消 毒,避免交叉污染。 
(三)徹底加熱:蛤蜊、牡蠣等貝類經加熱烹調時,於外殼張 開後,仍應持續加熱3至5分鐘,確認食材已完全熟透後 始可供應。
四、除校內午餐外,提醒畢業旅行合作供應三餐之廠商、合作辦理學校活動之食材 或食物供應商,師生在校自訂餐食之供應廠商、其他供給 學校食物或食品廠商等,宣導上開預防措施,避免發生食 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