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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學期4/21-22高三期末學習評量日程表

  • 類別:教務處
  • 聯絡人:試務組長

1.請老師依照課表隨堂監考(含長期代調課),並提早到教務處拿試卷袋,若考試時間遇到平時下課10分鐘,請前一節監考老師延後5分鐘離開,後一節老師提前5分鐘到場,為避免影響考試公平性,請務必注意監考時間。一科若有兩位監考老師,請都要在試卷袋上簽名。

2.出題老師巡堂若遇到需監考,則以監考為優先。

3.高三體育班只考4/21下午,其餘時間正常上課。

4.此兩日只有高三段考,請依教室內音樂鐘為凖;考試時務必遵守考試規則,違者依校規議處。

5.因故未能應考者,必須先准假並知會試務組,應於銷假後立即補考(見本校成績考查辦法)。

6.本時程表經校長核可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