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學生及家長充分溝通後, 進行分組意願調查表填寫(5/12已發下紙本調查表)
最晚於5/22(五)放學前全班收齊後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 雲林縣立斗南高級中學高中學生編班、選組、轉組作業原則」 (節錄)
一、分組實施方式:編班原則依據學生選組性向分為社會組、自然組。
(一)對象為高一升高二之普通班學生。
(二)高一學生應請導師、課諮教師、輔導教師輔導選組並與家長充份溝通,再填寫「分組意願調查表」經家長簽章同意後,於公告申請期限內送至註冊組彙整,作為分組編班之依據。選組時間截止後,不再受理更改,學生必須讀滿一學期,方能轉組。
(三)學生高三以繁星推薦方式選填大學時,依五學期學業加權總平均百分比先後順序各組別選填後,跨組學生方能選填,惟五學期學業加權總平均百分比前3%學生不在此限,可自由選填。
二、分組編班原則:
(一)為顧及學生受教權益,每班人數最高以該年段班級核定人數、最低以每班 25 人(高中教育法施行細則第 7 條:同一類組各班以人數平均分配)為原則。
(二)志願序:依學生志願序編班後,安排至適合班級,各班不得超過教育部核定人數 。若超過教育部核定人數時,依成績排序。
(三)成績排序以高一上三次定期考 、下學期前兩次定期考平均總分自然組:國、英、數、物、化、生、地科;社會組:國、英、數、歷、地、公進行編班。
(四)班級若有特殊學生時,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調整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及協助辦法酌減 1-3 人 。